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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律师巧支招,高傲城管成被告 2008年初,吉林省某市

发布人:浏览次数:时间:2018-03-03

拆迁律师巧支招,高傲城管成被告 
    2008年初,吉林省某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(下称土地储备中心)对南部新城三期地块进行土地拆迁整理,唐某(化名)宅基地上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。唐某的房屋是其为了解决人口多、住房紧张的问题,于1989年经本村村委会同意在集体土地自家院落内建造的。
    土地储备中心为减少对唐某的拆迁补偿,谎称其房屋没有房证,为违法建筑。并于2008年9月6日指令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(下称城管局)向唐某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欲强行拆除唐某房屋。唐某向城管局提交了申辩书,然而城管局答复不知此事,拒收申辩书,并于2008年9月12日突然向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,在该处罚决定书尚未生效之时,就于9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以违章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为由强行拆掉了唐某的房屋。
    愤怒不已的唐某来到北京,找到律师代理其房屋拆迁维权事宜。在仔细研究本案案情以后,律师决定以城管局的违法行政行为为突破口,对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敲山震虎之计。
    为了不耽误复议和诉讼的时效,为唐某起草了复议申请书和行政起诉状,先后递交到上级复议机关和南关区法院,复议机关和法院收下了材料,但都未出具书面的受理通知书。
    过了几天,法院向唐某下达了书面的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,并通知了开庭时间。而复议机关未出具任何书面的受理文件。唐某和律师为稳妥起见,将维权的砝码放在了法院一边,做好了充分的准备,只等开庭时间的到来。
    冬初,在开庭的前一天,代理律师顶着微微的寒风来到了这座北方名城,稍事休息以后,连夜会见了唐某,共同制定了次日的开庭策略,只等城管坐上被告席那一时刻的到来。
    次日一大早,唐某及其代理律师就来到了法庭门口,随同唐某同来的还有近百名旁听群众,一则是因为在这个千年名城,还从没见过政府机关成为被告;二则他们本身也是被拆迁户,想看看律师是如何代理他们告政府的。在人们焦急等待中,开庭时间终于到了,一位不知是法官还是书记员的人对着人群喊到:唐某到了没有,到某某号房间。唐某挤到前边说,我到了,这是我的代理律师。那人略显惊讶,上下瞅了律师几眼,又看了看后边乌压压一片人群,说,你们先到屋里坐着等一会。
    进到屋里,是个不算大的房间,旁听席根本做不下百来号人,大部分人在房间后边站着,交头接耳、议论纷纷。唐某和律师找到了原告席坐定,被告席却久久未见一人。审判席也是空无一人。
    又过了十来分钟,还是未见法官和被告;人群不禁骚动起来,各表己见,这个说,官就是官,还得请哪。那个说,请?人家都不会来呢。。。。。
    就在此时,刚才那个人又进来了,对唐某和律师说,你们到这边来一下。律师心说,莫不是换了开庭地点。来到另外一个房间,旁听人群都被挡在了外边,只让唐某和律师进入。一位自称是办案法官的人说,这是法院的裁定书,你们签收一下。律师莫名惊诧,尚未开庭,何来裁定书?细细一阅,方明就里,原来法院以本案复议机关在先已受理为由,驳回唐某起诉,随裁定书还附有一份复议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,上边赫然还有唐某的签字呢。唐某立刻跟法官说,我没收到过任何复议受理通知书,也没签过字,这个受理通知书和签字都是伪造的。法官说,我们已去复议机关核实过了,就是你签的,你还是走复议吧。眼见今天开不了庭了,唐某和律师只好签收了裁定书,回去研究下一步的策略。
    说到这里,先交待一下在此之前的一段小插曲,原来法院在给唐某下发了受理通知书以后,曾给唐某打过电话,说复议机关已受理了你的复议申请,你到底是复议还是诉讼呀?唐某说,我没收到复议机关的受理通知书,我选择诉讼。法官说,那你把那个复议撤回来吧。唐某于是联系复议机关,口头申明撤回复议。谁知道开庭时,法官来了这么一套。
    按照复议法的规定,复议撤回的,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度提起,让复议机关继续审理也是不可能的;希望只能寄托在法院这边了。
    律师经过研究,以一审法院程序违法、剥夺唐某诉权为由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,请求中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区法院继续审理该案。
    中院的法官也玩起了踢皮球,一会对唐某说,你的上诉状不用交了,我们已经跟区法院说了,他们接着审理你的案子;一会又说,我们帮你联系了复议机关了,他们接着审理你的案子。唐某及时咨询了代理律师,在律师的指导下,唐某向中院法官陈述利害,坚持让中院收下上诉状,并说,如果中院不接收上诉状,就直接递到省高院。几经周折,中院收下了唐某的上诉状。
    不久,就传来好消息,中院已经下达裁定,责令区法院继续审理唐某诉城管局一案,高傲的城管终于坐上了被告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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